4.通用廣府話 寬容不壓制
在華族聚居地,提倡學、用漢族共同語,有利於人際溝通,幫助商貿活動和文化交流。
中國大陸、台灣、新加坡推廣漢族共同語,在摸索中積累了經驗。中國大陸於1958年實施漢語拼音方案,以拉丁字母拼音bpmf推廣普通話,取得了不少成果;台灣自1950年代以來,繼續以注音符號ㄅㄆㄇㄈ推廣國語,達到的普及率、標準度更高;新加坡推廣華語,在一些華校適度保留雙語教學,也有可觀的成果。
相對於上述3個華族聚居地,香港的漢族共同語教育和普及滯後。在守護傳統方言教育、傳統族群文化的基礎上,港人嘗試學習並運用普通話(國語、華語),有助於創造語言溝通的優勢。
在香港推廣普通話,是長期的艱難之路,普及普通話更是難上之難。切忌好大喜功的「計劃目標」、「只爭朝夕」的「大飛躍」;更不應以「政治回歸」之名,用變相的強制、恫嚇手段,使廣府話「邊緣化」。
依據基本法,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有「一國屋簷」,也有兩制邊界,香港原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以廣府話為通用語,學校中文教育以廣府話為教學語言,是香港傳統的生活方式之一,應受到尊重;對於廣府族群文化,要有深入的了解和包容之誠。恰如儒家典籍《荀子》謂:「變應寬裕而多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