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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自由化」與憲政論戰〔文摘〕—— 2.體制內左派.之二
樹立憲法權威 推進依憲治國
 
 

作者:韓大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政研究會會長,體制內左派
發布:《檢察日報》(北京),2013.6.4
本網上網:2013.6.16

 
 圖1,法學教授韓大元。網絡圖片。

 

  在現代社會中,憲法既是國家基本法律秩序的基礎,也是公民的基本生活規範,憲法的核心精神就是規範公共權力運行以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實現。

  樹立憲法權威,有助於維護社會共識。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利益關係複雜,社會矛盾與衝突凸顯,急需確立社會共識,尋求共同體的核心價值。憲法本質上是不同的利益主體進行妥協的產物,反映了不同利益主體的共同意志。維護憲法的權威性是各種政治力量獲得正當利益的基礎,也是有效協調不同利益的法律基礎。

  法治思維首先是憲法思維,特別是執政黨要樹立憲法理念,尊重憲法文本,弘揚法治精神,真正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範。

  在國家生活中,個人權威突出地體現為行使公權力的公務人員的權威,特別是領導幹部以及領袖的權威。推崇憲法權威還是推崇個人權威,決定了法治與人治的不同道路選擇。歷史經驗表明,無論個人有多大的魅力,無論有多高的權威,任何人不能超越憲法權威。個人服膺憲法,憲法權威是重建社會共識的基礎。

  應當承認,當前我們的社會信任體系十分脆弱,目前中國社會缺失的不是物質,也不是法律,也不是制度,真正缺失的是「社會共識」。要重塑社會共識,最基本的途徑是回歸憲法,樹立憲法權威、全面實施憲法,讓憲法中蘊涵的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價值與共識重新回到社會生活,通過憲法建立、維護並發展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