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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貪官手軟 將亡黨亡國
 
丁望

原載:信報〈中國21〉專欄,2013.1.29,A18版
上網:2013.2.1

 
 
圖1,四大貪官。網絡圖片。
 

  中共中央的機關報《人民日報》,於28日在第一版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為〈深入反腐取信於民〉,再說「亡黨亡國」:「腐敗是社會毒瘤,嚴重損害黨的肌體,……任憑腐敗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

  這是回應習近平的「警示」,也呼應王岐山的話:「拉長耳朵,瞪大眼睛,嚴肅查處頂風違紀。」


  三月後審薄 先說些重話

  此文釋放了中南海的政治符號。

  本欄的解碼之一,是它也關乎3月兩會後審判薄熙來貪腐案,為判案「做輿論準備」。它說:「近年來我們黨內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性質非常惡劣,政治影響極壞,令人觸目驚心。」

  所謂嚴重案件,是指薄熙來、王立軍、劉志軍、李春城涉嫌貪污瀆職。「評論員文章」稱:「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它說:「廉潔則政興,腐敗則政息,這是歷史鐵律。世界上還從來沒有一個政權,腐敗嚴重還能穩定執政、長期執政。」

  這一類重話或「警示」,頂層要人早就說過多次。多說幾次,未必能使民眾相信肅貪是「動真格」。口號叫得多,民眾未必對「反腐」有信心。民眾看重的,是「幹實事」。

  整頓吏治和反腐肅貪是否有成效,一要建立包含司法獨立的法治;二要有良好的制度和道德約束;三要在法治、制度、道德基礎上,構建廉政的秩序文化。四是執政者特別是參與決策、拍板者的決心和魄力,殺大貪官手不軟。

  七十年代末、八十代初,大量政治冤案得以平反。從文革的冤案,翻案到1955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是艱險的「政治工程」。成功的因素之一,是改革家胡耀邦的使命感和魄力。

  當時,官方也肅貪並整治高幹子女特權和犯罪,均有不尋常的突破(連朱德之孫亦因犯案被處決──見朱夫人康克清的談話記錄),這也與胡耀邦的魄力有關。


  口號叫得響 民怨未緩解

  八九天安門事件之後,領導層更迭,政治生態突變。思考型學者認為,當權者著力於反自由化和「維穩」,叫人「下海」經商,而反腐肅貪的決心和魄力卻不足,有殺貪官手軟之弊,以致官場貪腐加劇。

  朱鎔基慷慨激昂說,要準備百副棺材,九十九副用於被殺的貪官,一副留給自己,顯現他想以重典治貪,也自知承擔的政治風險甚大。後來,被處決的正廳級、省部級大貪官寥寥無幾,折射其受到牽制。

  漢代皇族劉向上諫,謂:「自古明聖,未有無誅而治者」(漢書•楚元王列傳);唐帝睿宗云:「去殺存乎必殺」(舊唐書•睿宗列傳)。治亂確需用重典,想廢除死刑(去殺),自必先殺罪無可赦者。貪污猖獗、侵害民眾利益,民怨沸騰,反腐肅貪豈可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