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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智和反科學 背離實事求是
 
丁望

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2014.1.9,A21版
上網:2014.3.8

 

  關鍵詞三靈魂,實事求是,毛時代,浮誇風,圍剿麻雀,土法煉鋼,反智,反科學,家長意志,新人口論

  相關人物:毛澤東,馬寅初,余英時,郭沫若,周建人

  引述典籍: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杜牧.阿房宮賦)

 
圖1, 載著「除四害」戰利品的隊伍。網絡圖片。

 

  毛誕(冥壽)120年的後續活動,在各省、市展開。《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號召各地幹部「樹立大宣傳的工作理念」,「堅定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仰,……做到虔誠而執著、至信而深厚」。

  政治宣傳的一大要點,是關於毛誕120年的「重要講話」,特別是「三靈魂」說:毛思想的「活靈魂」是實事求是、群眾路線、獨立自主。

  極毛派讚揚「三靈魂」說,深改派文人則表示,「保留意見」。有網民留言:把毛視為「實事求是的典範」,與歷史事實不符;又有歷史學者表示,應參照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依據事實評估毛的功過,不迴避小平說的「左的20年」,更應思考違背「實事求是」的因素。


  圍剿麻雀戰 缺生物常識

  毛時代(1949—1976)的執政理念、施政決策、政治運動,有許多「偏差」和錯誤。官方文件提到的鎮反、肅反、反右或「階級鬥爭」的「擴大化」,大躍進、人民公社中的浮誇風、瞎指揮風,3,000萬以上的農民在1958-1962餓死,是無法迴避的左禍。左禍恰正暴露毛背離「實事求是」和「群眾路線」。

  遠離「實事求是」、造成「浮誇風」(假大空)的第一個因素,是毛和各地當權者的反智反科學傾向。

  國際知名的歷史學家余英時教授,早就論及毛的反智、反科學。京、滬等地不少獨立思考的學者,表示認同其觀點。

  毛的許多決策、施政、政治運動,就是違背常識、違背科學的產物。1955—1959的「消滅麻雀」,便是一個例證。

  1955年,毛對「農業發展綱要」(1956—1967)拍板,把麻雀與老鼠、蒼蠅、蚊子並列為必須限期「消滅」的四害。自1956年以來,毛推展「圍剿麻雀」的「大兵團式群眾運動」。

  麻雀並非害鳥,而是益鳥,牠雖吃稻穀,卻也吃樹木之蟲。動植物是相生相剋,構成自然生態的「平衡鏈」,麻雀少了,樹木特別是水果有蟲災;濫捕貓頭鷹、老鷹和蛇(或濫用劇毒農藥導致牠們被毒死),釀成湖南洞庭湖、青海牧區的鼠患。讀過生物課(或動物課、植物課)的中學生,都有這類「科學常識」。

  毛和各地當權者(還有「著名科學家」郭沫若和周建人),卻推動(或支持)「全民圍剿麻雀」,還不准科學家「為麻雀請命」。科技界的薛攀皋在〈為麻雀翻案的艱難歷程〉一文透露:「由於滅雀運動是領袖和中央的決策」,不少科學家不敢講真話;但是,「還是有幾位……坦陳麻雀不是害鳥,反對消滅麻雀」。

  生物學家朱洗、張香桐、馮德培、鄭作新等冒政治風險上書,請求為麻雀「緩刑」。經5年的請命和「中國科學院黨組書記」張勁夫(八十年代初繼萬里在安徽推行包產到戶「解放農奴」)上報中共中央,麻雀終於在1960年3月剔除出「死刑」之列。麻雀的「解圍」原因,還在於各地樹木蟲害加劇,各地官員要靠麻雀吃蟲。

 
  人多好辦事 圍攻馬寅初

  例證之二,是1957年,經濟學家馬寅初(1882—1982)發表〈新人口論〉,論及人口的高增長與糧食、資金不足的「矛盾」(每年增1,300萬、能安置就業100萬),必須以人道、漸進的方式推行節育。他認為人不在乎多而在乎精,要注重「人口質量的提高」即「全民德、智、體全面的提高」。

  新人口論並沒有錯,人口增長不超出資源和社會的承載力,原是構建可持續發展空間的途徑之一。但是,毛堅持「人多好辦事」的「土觀念」,堅持人口政策「向蘇聯老大哥一邊倒」(蘇聯獎勵生育10個小孩的「母親英雄」),1958年他發炮:「6億人口是一個決定性因素,人多……幹勁大。」他下令全面批判馬氏,免去其北大校長職務。

  馬氏的罪名是:「借學術研究為名,向黨向社會主義進攻,一貫反黨、反社會主義、反馬克思列寧主義。」(胡耀邦於1979年拍板平反)

  七十年代,毛迫於人口壓力實施強制性「計劃生育」,後來有些地方更演變為「野蠻強迫墮胎」。

  反智反科學的政策、政治運動,衍生「敢想敢說敢幹」的「蠻幹」。大躍進(1958—1960)時的「土法煉鋼」,就是「唯意志論」的「蠻幹樣板」。

  砍樹拆民房鐵窗砸鐵鍋,放入「土高爐」燒,只能有燒焦的鐵渣,不可能有鋼。這是小孩都有的「常識」,但毛偏要「土法上馬,鋼鐵元帥升帳」,各地遍設「鋼鐵法庭」處置懷疑「全民煉鋼」者,形成「一人發瘋,幾億人跟著瘋」的「奇觀」。

  這類「土法上馬」的「蠻幹」(還有填湖造田等),既勞民傷財,也加劇自然生態的惡化,增加民眾的健康和生命風險。


  離法治之道 缺制度約束

  背離「實事求是」的第二個因素,是社會不在法治軌道。在高度集權的「一黨領導」體制之下,家長意志或長官意志高於法律,權力不受制約。

  第三個因素,是缺乏制度的約束,未建立有效的「糾錯機制」,也無民間(公民)社會。

  違背「實事求是」的左禍十分沉重,應以史為鑑而不是「再造神」。改革大家胡耀邦(1915—1989)曾引述唐代作家杜牧(803—852)的〈阿房宮賦〉:「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呼籲汲取歷史教訓。這是值得後人深思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