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富裕 國企官暴發
衡量紅官的薪酬是否偏低,不應以「向香港新加坡看齊」的取向,而是要比較中國大陸的官民收入差距等因素。
據國務院的統計公報,2011年的人均GDP,接近35,000元人民幣,首次超過5,000美元(新加坡、香港、台灣分別超過45,000、34,000、20,000美元)。
人均的全年中位數收入,城鎮居民約19,000元(月均接近1,600元)、農村居民約6,100元(月均約500元)。
依新的貧困線(年均收入2,300元),中國大陸的赤貧者超過1億2,300萬,佔農村人口的13%,約每七人中有一人「未解決溫飽」。
官員的薪酬,地區(東、西、中)差距大,但許多地區的正科級官員,正式薪酬月均接近萬元,縣處級超過萬元,比民眾的工資收入高得多。
縣處級或以上的官員,有公共財政提供的「三公消費」:公款小汽車和公款吃喝、旅遊。級別高的還有各種「特供」(練乙錚在信報曾述評高幹的特供,十分有參閱價值)。
地方官之「肥」,更在於巧立名目的「獎金」,如政績獎金、維穩獎金,獎金之數目全由「自己人集體決定」,拿得很輕鬆。 據國務院發改委主管刊物《改革內參》的調查報告,不少地方官每年的獎金從三十萬至上百萬,有的更達二、三百萬。
「先富起來」的地方官,由公共財政取得的收入月均超過十萬元的不少。國務院的官員巧立名目濫取「獎金」的「空間」甚小,收入比地方官低。
白領、藍領工資偏低和赤貧人口比例大,是必須正視的「社會主義國情」。在此「國情」之下,官員的收入相對而言是「豐」而非「低」。
再看另類的「公務員」國企官。在中央級大型國企(簡稱央企)與地方國企(地企),國企官的薪酬差異亦大。央企高官的年薪超過百萬元的,比比皆是;更高的是數千萬,最高的曾超過七千萬。他們還「合法」持有上市國企的股份,是暴發的族群;在學術研究範疇的術語中,他們稱為「新興官僚資產階級」。
這些高薪高管主持的企業,長期獲「國家財政」補貼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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