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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肅貪:有賴法治和制度
 
丁望

原載:信報月刊 ,2014年1月號,頁76—79
上網:2014.8.6
字數:原文5,003,上網5,389

 

  關鍵詞:肅貪,清廉指數,法治,制度,文明程度,查虎風暴,政法系統,政法一哥,康師傅,中石油,體制弊端

  相關人物:周永康,薄熙來,陳良宇,郭永祥,李春城,徐孟加,黃菊,王維工

  引述歷史典籍
: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易經.節)

 
圖1,周永康(右二)為中共十七屆政治局9常委之一。網絡圖片

 

  官場和社會的廉潔程度,與經濟發展、社會文明息息相關。

  設在德國柏林的國際透明組織(TI,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不久前發表2013年度全球清廉指數(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2013),排在前10名的是:丹麥、紐西蘭、芬蘭、瑞典、挪威、新加坡、瑞士、荷蘭、澳大利亞、加拿大。

  它們與排在10名之後、22名之前的盧森堡(11)、德國(12)、冰島(12)、英國(14)、比利時(15)、日本(18)、美國(19)、法國(22)等,都是先進的工業國家,人均GDP(美元)大都超過40,000(表1),自由、平等、民主和社會文明的程度高,自由市場經濟體系健全、成熟。

  在177個國家、地區中,排名最後的10個,如敘利亞、伊拉克、利比亞、阿富汗和末位的北朝鮮,都是貧窮、落後或缺自由、無法治、獨裁的國家,有的是戰亂地區。

  大中華地區的排名,有高、中、低之異:香港15(75分),台灣36(61分),中國大陸80(40分);人均GDP(2012年,美元)也相差甚大:香港33,000,台灣20,000,中國大陸6,000。

  清廉指數的高低,關乎法治、制度、道德、國民素質和秩序文化,與社會文明程度息息相關。


  掀查虎風暴 涉政法一哥

  中共十八大(2012年11月)後,有新一輪的「反腐風暴」,即查虎風暴。

  在中共中央全盤部署下,政治局常委、紀委書記、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派巡視組到各省、部門「找老虎」。截至12月9日,捉出15個省部級「老虎」並立案調查。其中,有中共十八屆中委、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蔣潔敏(正部級),四川省委前秘書長、四川省文聯主席郭永祥和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副省級)等。

  這3個涉嫌貪污、情色案的高官(傳貪污受賄額從數千萬至幾億),與周永康(71歲)有或淺或深的「關係網絡」。

  周是中共十七屆中央(2007年10月至2012年11月)的政治局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維穩領導小組組長、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新疆工作協調小組組長、西藏工作協調小組組長,集政法系統大權於一身,為「政法一哥」。北京的政界人士,私下戲稱他為「康師傅」(意謂「刀把子」師傅)而不名。

  查虎風暴最引北京政界和民間關注的,是他是否捲入風暴中?「刑不上常委」(2002—2012稱「刑不上九常」)的中南海權力規則,是否有「顛覆性改變」?除了涉嫌包庇薄熙來、谷開來牽涉的海伍德命案之外,是否涉及家族的巨額財富?與中石油/中石化系(包括勝利油田系)和四川官場貪官有什麼關連?都是議論的話題。

  有小道網站和台報稱,他在12月1日被捕,2日晚上央視的新聞聯播將公布消息。這種「來自中南海權威消息」,如同前幾年某總書記「死亡」的「內幕消息」,並不可靠。

  在中南海權要中,康師傅有上層關係優勢,稱為「江親信」、「鐵桿子保皇派」,是「太上皇」十分信賴、掌專政(刀把子)實權的核心幹部。


  他也有資歷優勢,是中石油系統的代表人物,先後任遼河(東北)石油勘探局政治部副主任、副局長、局長(1976—1985),國務院石油工業部副部長(1985—1988),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1988—1998),曾兼任勝利石油管理局局長(1989—1990)。

  1998年起,獲總書記重用,先後任國務院國土資源部部長(1998—1999)、四川省委書記(1999—2002)。2002年11月,成為中共十六屆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書記是李鵬系的羅幹);2003年3月入閣,任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後,成為九常委之一(排名最後)。


  密集查四川 中石油系統

  查虎風暴對四川幫、中石油系的密集攻勢,是「政法一哥」被廣泛議論的主因之一。

  在被中紀委帶走、立案調查的老虎中,曾任中共四川省委秘書長、副省長的郭永祥(64歲),跨中石油系和四川幫兩界,更是「政法一哥」非常信任的大管家,故他在6月案發引起的「關注度」甚高。

  郭在中石油系26年(1972—1998),在國土部2年(1998—2000),在四川13年(2000—2013)。1988—1998,周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時,他任辦公廳調研處處長等職,是搖筆桿子親信。1998—1999,周任國土部部長,他是辦公廳主任,是大管家。

  1999—2002,周任四川省委書記,他先後任省委副秘書長(正廳級,第二大管家)、省常委辦公廳主任。

  周調中共中央政法委之後,他即調升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副省級,第一大管家)兼辦公廳主任,維持周在四川省的「後影響力」。

  四川第二虎李春城,在東北任哈爾濱市副市長時,就涉嫌買官賣官,調四川後卻獲周重用,曾任成都市副市長、瀘州市委書記(正廳級)、成都市市長(副省級)。周上調後,他升任成都市委書記,與郭永祥合稱為周的「四川兩大幹將」。2007年中共十七大時為候補中委候選人(原十六屆候補中委),因被檢舉涉嫌貪腐而在「差額」中落選,後來因有「重要人物」保護,相關的查案不了了之。

  四川第三虎、12月被中紀委帶走的徐孟加(56歲),任雅安市市長、市委書記(正廳級)8年(2005—2013),在周主持四川省委時,被提拔為攀枝花市委副書記(副廳級),與周的淵源不深,但與郭、李關係甚好。據成都政界的消息,在案發前傳內定升為四川省副省長。 


  與查上海案 有相似之處

  中紀委對四川幫、中石油系的密集查案,與陳良宇在2006年9月被扣留調查相似。

  中紀委在政治局常委吳官正主導下,握有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涉嫌貪腐的證據,立案調查其親信、政治管家,包括市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孫路一(判刑15年),大秘書、市委辦公廳副主任秦裕(無期徒刑),關押涉及社保基金貪污、挪用案的一批人。借用官場的術語,這是「尋找突破口」。

  更相似的,是黃菊被人檢舉家族、親信涉嫌斂財後,中紀委以他的政治秘書王維工為查案的「突破口」。當時,黃是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常務副總理,王是他的黨政綜合辦公室(俗稱「黃辦」)主任,是正廳級大管家。中紀委查獲王貪污近千萬,法院判他死緩。此案令黃氏十分尷尬,不久病情(癌症)惡化而死亡。中紀委對他未追查「用人責任」。在「刑不上九常」的遊戲規則下,本來就不會查他與王案有什麼瓜葛。

  現在,中紀委查郭永祥、李春城等案,也調查「政法一哥」家族「斂財30億」的傳聞。有些北京「小道掮客」的「傳聞」未必可靠,其中關於他在薄熙來被捕後派坦克入中南海,就是「假貨」。

  中紀委即使已掌握一些證據,要破「刑不上常委」之規則仍有障礙。如無現任、退任常委支持和「太上皇」點頭,改變舊規則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政法一哥」如果與其髮妻命案、兒子非法斂財案確實有關,則有可能追究刑責。


  有制度建設 實效並不高

  查處貪官並非「平地而起」,這是中共中央紀委早就推展的「反腐」。在胡溫新政期間(2002年10月至2012年11月),查貪的力度相對較大。所謂胡溫新政期間「反腐乏善可陳」,與事實並不符。

  胡溫新政的「標誌」之一,一是推進廉政的「制度建設」;二是立案調查並處置了一批貪官,其中有政治局委員陳良宇和薄熙來(2012年3月扣留調查),超過一百個省、部級高官(表3),還有許多農村土霸型的貪官。

  在「制度建設」方面,制訂了一批防腐懲貪的「黨內法規」或國務院法規,如胡錦濤簽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2005)、〈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2008),溫家寶簽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33號文件,2010年11月);再如,在國務院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副部級直屬機構,由監察部部長兼任)。

  「制度建設」的主要取向,是對權力、官員行為的一些規範,並建立預防腐敗機制。

  但是,「制度建設」和查案懲貪的實際效果偏低,「前任坐牢後任續貪」的「怪圈」,在各地一直存在。法規和紅頭文件的約束力很脆弱,凸顯「一黨領導」體制的弊端。
 


  法治和制度 反腐之要素

  最大的體制弊端,是社會不在真正的法治軌道上,執政黨及其官員的權力實際是無窮大,黨大於國、權大於法,大家長意志或地方、部門長官意志大於法意。

  建立官場的廉政制、社會和經濟運行的「廉潔約束」,是走向現代化文明之路不可或缺的「政治工程」,其基礎就是法治。法治的要素,是限制公權,規範政黨和政府行為,保障民眾基本人權,建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具有程序公義的司法獨立機制。

  中共十八大後,新權要以「整風」模式推動查貪,或與「借事立威」建立「個人權威」的意念和「新權威主義」有關。這種「運動式」的查貪,極難改變官場的腐敗。

  香港從「貪污島」到全球清廉度高的國際都市,是靠法治建立有效的廉政機制,而非什麼主義、政治口號和虛假的「個人權威」。

  改變腐敗、建立廉政的第二要素,是建立良制。以民為本、約束權力、政務透明的良好制度,首先是公務員財產申報制。香港早就有公職人員不動產、公司利益關係的申報;台灣的申報則更嚴格,除不動產之外,銀行存款、收藏品(字畫文物)等都得申報並供民眾查閱。

  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民眾對財產申報制「熱切期望」,但全會的「決定」卻不提財產申報制,折射承受既得利益階層的壓力很大,肅貪的決心偏小。

  《易經.節》謂:「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以制度約束私欲、官德;能「正其身」,才能建立施政的公信力。貪腐失信於民,積聚民怨。

 
 表1,全球清廉指數CPI(2013)
 表2,中共十八大(2012.11)後涉嫌貪腐被調查高官
 表3,胡溫新政期間(2002.10—2012.11)立案、處置之部分貪官
 

 

 

 

全球清廉指數CPI
(2013)
表1

 

中共十八大後
涉嫌貪腐被調查高官
表2

 

胡溫新政期間
立案、處置之部分貪官
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