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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旱 暴露人禍

丁望  原載:信報 2010.3.26 頁19 中國21

上網:2010.3.29



西南五省市旱情嚴重。

 

  乾旱像水災、雪災和地震一樣,是常見的自然災害。但是,天災往往又與人禍交纏,令災民處境更加艱難。西南五省的大旱災,也是天災與人禍交纏。

  人禍之一,是水利設施短缺或殘破,農村居民的安全食水未獲保障。

審計報告 揭燈下黑

  據國務院民政部的最新統計,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和重慶市受災人口超過6,000萬,其中1,800萬人缺食水;缺食水的大牲畜約1,200萬頭。受災農作物500萬公噸,其中絕收農田超過110萬公頃。

  這些災情,與水利工程和食水供應的不足息息相關。值此公眾關注旱情和缺食水之際,國務院審計署“及時地”發表今年第5號審計公告,題為〈103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審計調查結果〉。

  據審計公告,溫家寶主持國務院以來,把“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列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之一,制訂了此工程的十一五規劃,在2006-2010年增加公共財政投入,並規定工程安全標準。

  不少地方黨政官員卻未很好執行政令,國務院的部署受干擾。審計公告透露,2006-2008年103縣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預算,中央財政投放19億元,已下撥九成四;地方的配套資金計劃也是19億,實際的投入只有七成四,有二成六的“資金缺口”。

  審計署調查的103縣,原定780萬人能飲用安全食水(合衛生標準),實際還有123萬人“未得到解決”,佔一成六。

  審計公告指出,一些地方違背“中央政策”,“將配套資金缺口轉移到農戶身上”(實是變相攤派);有些工程未達質量要求,有36處工程沒有水質淨化設施,佔二成七;農村學校的飲水缺乏安全,未達“國家標準”的竟達三成半。

  農村居民缺乏安全食水,還與地方官貪污、挪用有關。最近受審判的山西省水利廳副廳長孫廷容,就是其中一個貪官。他挪用農村電網(與水利工程供電有關)的專項資金6,000多萬,用於炒股和“個人投資理財”。

漠視民疾 缺乏食水

  地方政府都高喊“陽光政治”,但上述的“燈下黑”,暴露中央政令不暢通。不少地方官員未重視農村水利、供應安全食水,對農民的疾苦漠不關心,以致地方公共財政的投入長期不足。

  地方官員的權力監察、公共財政的陽光化,缺有效的約束機制;對地方官瀆職的問責,則流於形式。這種體制弊端,無疑也是人禍形成的一個原因。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又謂:“取於民有制”。這是值得當代地方官深思的治理之道。向農村居民提供足夠的安全食水,是地方施政的第一要務,是保障人權不可或缺的“基礎”,怎可以老是拖延,甚至變相向農民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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