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名家網


還是有罪推定 程翔案疑點多

 

 

 

 

 

 

 

 

 

 

 

 

 

 

 

 

 

 

 

 

 

 

 

 
  丁望 原載 信報 2006.9.6 評論版〈思維漫步〉專欄 12頁
   

  北京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程翔涉及間諜案判刑5年。北京官方通訊社稱,他明知台灣某基金會是“間諜組織”,仍提供“涉及國家秘密及情報的有關文字材料”。外界對整個案件存疑之處甚多。

  北京提及的“某基金會”即中華歐亞基金會,實是以學術研究為主軸的智庫,並非國際通用標準下的間諜組織。北京官方兩次公布的“罪名”差異甚大,也暴露刑事訴訟過程中的邏輯盲點、“有罪推定”觀的影響深。

  歐亞基金 蘭德模式智庫

  中共中委、最高法院院長蕭揚較早前說,刑事訴訟要嚴格貫徹“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適應”原則,堅決反對“有罪推定”和“官官相護”。程翔案的處置,與蕭揚之言有距離。

  程翔的罪嫌既是間諜行為,自應對“唆使主體”或“服務主體”有符合事實的認定。“唆使”他或他“服務”的間諜組織,如果是“某基金會”即中華歐亞基金會,應有充分的依據。

  間諜組織的認定,應依據國際通用的標準、慣例。台灣的情報/間諜機構,是總統府的國家安全局、軍方的國防部情報局和行政院的法務部調查局(對內)。

  一個基金會的性質,得以其職能來界定。中華歐亞基金會類似美國的蘭德公司,是與官方關係密切的財團法人;其職能是研究全球戰略、國際關係、兩岸政策和對外學術交流;其主要財政來源是民間捐款,最大的贊助者為台灣富商資生堂、台證和美義(其牛肉乾是香港遊客喜歡購買的手信)的老板,部分來自委託研究的收入。董事長張京育和主要成員林中斌、包宗和、趙春山、趙健民等,都是資深教授,他們的學生和校友不乏成功的大商人,這是募捐經費的優勢。

  歐亞基金會接受行政院外交部、大陸委員會和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諮詢機構)的委託,撰寫研究報告;這種有償的研究諮詢,並不構成間諜組織的要素。這如同蘭德公司接受美國政府的委託研究,或北京、上海的研究機構,接受中共中央或國務院的研究項目,是智庫的“常態”。

  即使基金會中有人有過國安局背景或相關活動,並不等於基金會是間諜組織。程翔如向基金會提供文稿而涉及“秘密的文字材料”,只能說是對北京“保密級別”不知情下的“洩密”,而非“間諜行為”。

  中央黨校 歐亞會交流戶

  在兩岸交流中,中共中央統戰系統或學術界並未把歐亞基金會列入“拒絕來往戶”,中共中央黨校等與基金會有交流活動。

  大陸的教授、專家獲北京官方准許,參加基金會在台北的學術研討會;基金會的高層和研究人員,亦到北京參加類似的活動。張京育(毛澤東同鄉)還回湖南湘潭掃祖墓,得到應有的禮遇;在中共中央爭取兩岸和平統一、促進國共對話中,這是統戰系統開創柔性空間的一個突破。

  從基金會的兩岸交流,到程翔案把基金會稱為間諜組織,暴露北京因不同的“政治需要”而有雙重標準。這種落差,令人懷疑中共統戰系統與專政機構的協調不足。後者把歐亞基金會“上綱”為間諜組織,是處置程翔案的“政治需要”。

  有罪推定 造成很多冤案

  從去年8月到現在,北京官方兩次公布對程翔“罪行”的假定,差異甚大。一年前稱他被台灣國安局“策反”,在2000年到2005年“收買情報”。所謂策反,有邏輯的盲點。程翔既不是中共黨政軍幹部,亦非其體制內的新聞界僱員,何來被“策反”?

  日前第二次公布的“罪行”,“唆使主體”由台灣國安局變為“某基金會”,涉及的“情報”由絕密、秘密級變為秘密的“文字材料”(意即非原版紅頭文件影印件),收取的金錢從數百萬減至三十萬港元。

  兩次的差異那麼大,暴露案件的處理頗受“有罪推定”的影響。

  在中國大陸的刑事訴訟中,由於階級鬥爭論、敵對勢力論、專政論和承辦案件者“面子觀”的長期影響,普遍存在“有罪推定”和“疑罪從輕”現象,導致許多冤案和疑罪判刑。

  所謂有罪推定,是先給被拘者假定某種罪名,然後按上級批示的“政治需要”寫材料,大都以刑訊逼供或誘供(坦白從寬)編造罪證。對於疑案則不作無罪釋放處置,而以“從輕發落”去保留檢方“面子”。湖北佘祥林冤案,就是有罪推定刑訊逼供的“典型”。

  在保障人權的法治社會,刑事訴訟必須“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在未查證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有罪嫌必須起訴,則需有充分的證據支持;懷疑一個人有罪而證據不足,應以無罪論釋放。這是尊重人權、重證據、避免冤案的原則,使當事人(被告)能享有訴訟程序基本權、訴訟過程中的主體地位。

  在“有罪推定”之下,當事人則失去主體地位,淪為公檢法人員滿足政治需要的“工具”。如妻子離家出走失去聯絡後,佘祥林因一具無名屍而被誣殺人,在刑訊逼供下隨審訊者編造“罪行”。

  在“有罪推定”觀念下,程翔受到的負面影響是要正視之處。



更新日期:200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