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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事件卅年 北京民間熱點

 

 

 

 

 

 

 

 

 

 

 

 

 

 

 

 

 

 

 

 

 

 

 

 

 

 

 

 

 

 
丁望 原載 信報 2006.4.5 評論版〈思維漫步〉專欄 7頁
   
  

  4月5日,是第一次天安門事件30周年。這次與中共高層鬥爭有關的政治事件,又稱四五事件、七六清明事件、四五民主運動,是由悼念周恩來引發的民眾抗議運動。

  北京官方雖無紀念周恩來逝世30周年集會,但民間有紀念活動,一些傳媒刊出紀念特輯。較早前,則有高層幹部如前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吳德的口述歷史出版;其它的解密檔案,也透露鮮為人知的內幕。

  55歲的中國青年報圖片部總監賀延光,講述親歷的四五事件時,不再像30年前“把個人命運和領袖命運捆綁在一起”,而是思索:“真正健康的方式是把希望寄託於一種制度,而不是特定的個人。”(據《三聯生活周刊》)。

  這種省思歷史事件的民間熱點,是中國大陸民間社會萌芽的一個標誌。

  悼念恩來 群眾移情投影

  周恩來(1898-1976)於1月8日病故後,四人幫透過治喪委員會發出禁令,不准機關和群眾設靈堂、戴黑紗、送花圈,激起機關幹部、工人、學生、市民不滿。11日,北京上百萬市民在寒風中佇立在北京醫院到八寶山道路上,為周恩來靈車“送一程”。

  從3月底至4月4日清明節,群眾聚集天安門廣場獻花。前後參加悼周活動者超過100萬,許多人寫詩、順口溜、標語,既紀念周恩來也影射四人幫的惡行、毛澤東的專制,並以“秦皇的封建社會已一去不返”,表達對文革的不滿、對自由和民主的憧憬。

  這是悼周的移情投影。移情投影的涵義,一是由悼念周恩來伸延到批判四人幫、家長專制的感情效應;二是表達對整頓文革亂局者鄧小平的同情、支持、期望,這就是“四五勇將”賀延光說的“把個人命運和領袖命運捆綁在一起”。

  在毛澤東和四人幫壓力下,國務院副總理兼公安部長華國鋒下令吳德在4月5日凌晨清場。當晚11時,北京市出動3000警察、10000民兵,北京衛戍區派出5營官兵圍捕、毆打民眾,100多人在當晚或稍後被捕。

  4月7日,毛澤東下令撤去鄧小平的職務──中共中央副主席、軍委副主席、第一副總理、總參謀長。接著,是清算“天安門反革命事件”,鄧小平被稱為“反革命事件總後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天安門事件翻案,稱它是群眾革命運動。

  兩次政治事件 差異在開槍否

  在四五事件之後的13年,北京發生第二次天安門事件。用比較的視角探討這兩個事件,應是建立和諧社會、更新執政觀念的思考課題。

  1989年4月至6月的第二次天安門事件──八九學潮、六四事件,與第一次天安門事件相同的,都是悼念高層人物的移情投影、民眾自發的活動,並非當權者說的“有組織、有計劃、有綱領”的反革命事件或動亂。

  1976年當權者把鄧小小平稱為“天安門反革命事件總後台”,是隨意編造罪名;吳德的口述歷史透露,天安門廣場悼周時,鄧小平“已經身不由己”;1989年6月當權者把鮑彤、陳子明、王軍濤稱為“暴亂”的策劃者,也是羅織出來的罪名。

  相同之處,還在於民眾對極左政策或官場腐敗、家長專制的不滿。第一次,有些民眾以秦皇、慈禧太后影射毛澤東和江青;第二次,有些民眾直指鄧小平專政,要求結束垂簾聽政。

  兩次事件的最大不同,是1976年沒有開槍,1989年則出動坦克、開槍且使用體內爆炸的子彈。1976年的四五清場,沒有殺人,吳德的口述歷史透露,清場時包圍天安門廣場是北京戍區的“徒手部隊”(沒有佩備槍彈);他說:“整個清場過程,免不了發生暴力,但是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沒有死一個人。”1989年,則有不少學生、工人、市民在槍彈下失去生命或傷殘。

  回視歷史圖象 省思制度弊端

  面對北京現在的民間熱點,我們回視歷史圖象,探索兩次事件的結局,可以發現應該汲取的歷史教訓是甚麼。

  1976年的四五事件,被定性為反革命政治事件;八九學潮的定性則較輕(動亂)。在這兩種定性的背後,官民衝突的“激化源”也有差異。

  1976年時,有較多諷刺或批評江青和毛澤東的詩詞、標語,有人在紀念碑側發表抨擊江青演說;民眾不滿花圈被移走,燒了北京市民兵指揮部的一輛車和一個樓房。

  1989年的學生和平請願、絕食則不比1976年激烈,諷刺鄧小平的標語、漫畫相對也較少;學生幾乎被趙紫陽、胡啟立等說動,打算返校園,和平解決事件的可能性高。這顯示現場衝突的“激化源”,前者較強、後者較弱,但前者清場沒有開槍,後者卻開了槍。

  今天紀念周恩來、胡耀邦,最值得深思的是,兩次天安門事件暴露了“一黨領導”體制的弊端。

  最大的弊端,是社會不在真正的法治軌道內,決策和執政模式是家長專制。在家長制之下,大家長的好惡、情緒和維護個人權威的觀念,對決策的影響甚深。

  兩次事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均未正式召開全體會議,更不要說開人大常委會議,大家長根據幾個人的“匯報”而並未真正了解實情就下了決定,為了個人權威(面子)而漠視民怨甚至人的生命價值,中共黨章和憲法都只是家長專制下的政治丫環。

  宋代李清照詩云:“夏商有鑒當深戒,簡策汗青今具在。”對於後人來說,歷史事件是前人的政治遺產──成功或失敗的經驗,借鑒這些經驗,建立實現社會法治的制度和秩序文化,才有可能減低歷史悲劇重演的可能。



更新日期:200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