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蘇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長徐國健貪污640萬案,在廈門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 副省級的徐國健,原為江派蘇南系紅人。蘇南系,指江在江蘇長江沿岸的揚州、無錫、常州、蘇州等市提拔的親信幹部,包括原常州市委書記、後來當河北省委書記的程維高。程因利用職權為兒子、兒女謀取私利,被人告發到中共中紀委。 徐國健串同江蘇省交通廳長章俊元、江蘇悅達集團主席胡友林等,大肆貪污受賄,金額超過640萬,又利用職權為其子徐揚謀取不當利益。廣州《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章 (俊元)借徐氏父子大肆提拔親信和排除異己,幾乎是沒有不能辦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