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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洪水災民 溫家寶也流淚

 

 

 

 

 

 

 

 

 

 

 

 

 

 

 

 

 

 

 

 

 

 

 

 

 

 

 

 

丁望 原載 信報 2006.7.26 評論版〈思維漫步〉專欄 12頁
   
 

  雲南鹽津縣剛發生地震,南方六省又受洪水侵害,湖南災情尤重,大洪水奪去三百多人生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3日到湖南災區,了解鄉村災情,慰問失去親人的農家時情不自已而流淚。

  暴雨下的大洪水,是常見的自然災害,但天災往往與人禍交纏。胡溫站在權力第一線之後,更新執政理念,提出“新三民主義”,也有抗洪的新思維。本欄把他們的新思維稱為“人與狼共舞”。在“人與狼共舞”的背後,是自然生態的失衡、官場的腐敗。

  眾人與狼共舞 更新抗洪思維

  胡、溫上第一線後,就在2003年碰上沙士和南方六省大洪水,3年來積累了應變的經驗,繼朱鎔基之後續調整“抗洪救災”的取向,不再依賴築堤壩擋水“迫水入海”,而是蓄水與洩洪結合,協調各地分擔風險而非單方面的轉移風險。國務院水利部長汪恕誠解釋,這是從“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的轉變;官方傳媒稱,這是“人與洪水和諧共處”。

  “洪水管理”是可以接受的理念,但“人與洪水和諧共處”之說,則是對和諧論的濫用,在“洪水管理”理念下即使蓄水與洩洪順暢而減低災害,洪水對人的“侵略”和傷害仍是抹不掉的“存在”,故不能視之為“人與洪水和諧共處”。

  本欄把胡、溫的抗洪思維稱為“人與狼共舞”,是因為洪水奪取人命、沖毀房屋和農田的“狼性”,並不因“洪水管理”得當而消失(只可減弱),人只能在蓄水、洩洪中將“狼”局部馴化。

  在“狼”被局部馴化的過程中,人受的損失、傷害可以減低,也可以“實現洪水資源化”──人在蓄水中把洪水轉化為有價值的水資源;如《周易》言:“剛柔相推,變在其中。”

  “人與狼共舞”不只是抗洪減災的新思維,也是關乎利益得失和風險承擔的社會整合工程。面對大江河的大洪水,中、上游流域的湖泊或要承擔蓄水功能,透過蓄水而為江河分洪;有些村莊則要付出被淹沒的痛苦代價,以“搶救”附近或下游的工業城市、煤礦、軍事工業基地。

  這就是權衡機會成本和風險責任的“洪水管理”──由國務院和地方的“防總”(防汛總指揮部)負責協調。承擔風險的一方應獲風險的賠償,而獲得解圍的工業城市等則要承擔風險賠償,這是他們解圍的機會成本。

  自然生態失衡 大量水土流失

  洪水、乾旱、沙塵暴,是天降之災,但又與人禍有關。連年的“百年一遇”大水災或土地的沙漠化,與政界好大喜功的政績工程、個人崇拜和家長意志、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等制度弊端息息相關。

  自然災害雖難以避免,但人可運用科技有效防範或減低災害,如《漢書.司馬相如傳》謂:“明者遠見於未萌,而知者避危於無形。”

  防範自然災害或減災的著力點,自是構造自然生態平衡的環境。可是,長時間經濟高增長付出的慘痛代價,使自然生態遭受深重的破壞,濫挖礦、亂伐樹和工業污染,使生態環境極度惡化。森林覆蓋率只有18%,遠低於全球平均數;水土流失面積佔全部國土的三分之一,達360萬平方公里;沙漠化土地佔18%,達170萬平方公里;二氧化硫和酸雨的污染,日益侵害民眾的健康和生命。

  自然生態失衡特別是水土的大量流失,大量水庫“帶病運行”,削弱江河抵禦災害的能力,增加了水、旱災害對人的傷害。

  胡溫在更新抗洪思維中,頗為關注自然生態環境的整合,故有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預定2010年把森林覆蓋率提升19%,緩解大江河流域的水土流失。但是,過去的“環保欠帳”很大,制度弊端的沉澱甚多,生態的改善舉步維艱。

  官員發水災財 吞災民救命錢

  胡溫面對更大的社會發展障礙,是官場的“狼群現象”──官員大肆貪污,損害民眾利益的地方保護主義猖獗。

  大量防洪工程、救災、扶貧的官方撥款,被地方政府截留挪用,更多的被貪官吞吃,陝西渭河流域民間流行這樣的話:“沒有災難,也許就沒有政府的辦公大樓。”在深受艾茲病困擾的河南上蔡縣,縣委書記楊松泉涉嫌貪污上千萬元,其他一群官員也發了“艾茲財”。

  這些在農民受災、貧病、生命危機中積聚不義之財者,是農民面對的另一種“狼”。  

防洪工程救災款貪污案

引題

概況

陝西截留
洪水救濟金

國務院為渭河大洪水災民撥救濟款近6千萬,規定每戶補助建房等費用1.7萬,實際只發50元,陝西省發改委截留4.7千萬,華陰市截留1千萬。

雲南大姚挪用
地震救災款

雲南大姚縣6級地震,國務院下發的救災款中,有5.1千萬未下撥,挪用4.1千萬,虛報而多獲868萬。

山西省民政廳
挪用救災款

挪用救濟災民的2千多萬,建辦公大樓1.3萬平方米。

洪湖長江堤
防工程舞弊

湖北荊州市長江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等造假,堤防工程本應投石頭4.3萬立方米,實只投入2.6萬立方米,貪污200多萬。

重慶幹部貪污
三峽移民款

重慶市豐都縣國土局長黃發祥,貪污三峽水庫區移民款1.2千萬。

 

  


更新日期:200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