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大地震之後,是南方各省的大水災。“五十年一遇”或“百年一遇”的洪水,正擴大災害;水滔滔、波濤急,釀成災民四千多萬。
一個接一個自然大災害,衍生“談天”之熱。在北京、上海或香港的報紙和網站,從天災、人禍到天譴之說都引起爭論。
天,或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指自然景觀、自然現象。是芸芸眾生頭頂上那個無垠的天空,是蒙古草原的景象:“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南北朝樂府.敕勒歌),是南朝.梁.江淹(444-505)描繪的“日下壁而沈彩,月上軒而飛光”。
第二類,神話中的天堂、神仙的極樂世界。
第三類,古代君王、政治家、諫臣、文人附加意涵的“天”,這是他們對自然現象與政事交錯的詮釋;“天”超越“自然原型”,成為有意志力、能影響人類的神秘力量。
天意天命 君權受天之授
天,是中國古代思想史和哲學史中的重要命題,從孔、孟之前的經典《詩經》和《尚書》,到唐、宋以降政治家、思想家的著作,都有對天的詮釋。根據他們的詮釋,本欄把第三類的“天”,歸納為3種意涵:天意、天志、天命和天道、天助,天災和天怨、天怒、天譴,天人合一和天人感應。本文解讀第一種意涵。
在中國古代,秦朝(公元前221-前207)以前的國君,秦以來的皇帝,均有君權(皇權)天授之說;暴君的覆滅、新君的登位;都是天意、天命。
《尚書》謂:“有夏昏德,民墜塗炭,天乃錫(賜)王勇智,表正萬邦,纘禹舊服……奉若天命。”(商書.仲虺之誥)這是針對夏朝興亡、商湯替代夏桀的評論:夏桀暴虐、昏亂德行,民眾深受塗泥炭火之苦,上天於是賜予商王成湯(天乃錫王)勇氣和智慧,商湯表率於四方,繼承大禹(夏朝的先祖)過去的事業和德政(纘禹舊服),順從上天的授命。(按北京官方“夏商周斷代工程”新的劃分,夏朝自前2070-前1600,商朝自前1600-前1046,西周自前1046-前771)
對於商湯取代夏桀,《詩經》云:“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商頌.玄鳥)
商朝末期,商紂暴虐,文王建周國,《詩經》云:“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大雅.大明)
在詩、書之後的歷史典籍,對天意亦多有述評,如《左傳》謂:“天方授楚,楚之贏。”(桓公5年)
與民共舞 佑民監觀四方
在古代“天論”中,虛擬化的“天”,是人格化的人間主宰者。主宰者確立權威地位的因素,本欄的解讀是:一是有清晰的是非之辨、善惡邊界,二是“與民意共舞”,三是能“監觀四方”。
天道的意涵是甚麼?《尚書》謂:“殖有禮,覆昏暴。欽崇天道,永保天命。”(商書.仲虺之誥)“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商書.湯誥)
《中庸》云:“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第20章)
《左傳》曰:“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桓公6年)
說天道有清晰的善惡邊界,是指天的意志是扶助(扶植)行禮義者、覆滅昏庸暴虐者(殖有禮,覆昏暴);遵循天道,一是要忠於民眾、為民眾謀實利(上思利民),二是要對天命守誠信。
上天既信賴、庇佑民眾,又懲治、罷免當政暴虐的罪人(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豈不是“天道與民意共舞”?
上天不只有授予君王治理國事的權位,還監察權力運行,看他有無侵害民眾利益、違背天道。《詩經.大雅.皇矣》云:“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偉大的上帝,對下界洞悉明察,監察觀看四方,尋求安定民眾之所在)
上天既然有善惡邊界,又能“監觀四方”,敬畏上天、遵循天道,便成為執政者的行為規範,故孔子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孟子說:“成功,則天也。”(孟子.梁惠王,下);西漢皇族、諫臣劉向謂:“以和致和,獲天助也。”(漢書.楚元王傳)
天道的要素是:恤民、祥和、節制(約束權力和欲望)、誠信。
制度設計 君王權力制約
以當代政治學和環境生態學的視角,重新詮釋中國古代的“天論”,所謂天意、天命或天道,是古代的制度設計。
古代的執政,權力集中於君王。除了儒家的道德觀寄望當權者自我約束之外,諫臣的職責也有制約君權的功能。
“天論”中的天道,以天命的“外衣”,讓取得王位者有當代政治學中的合法性、正當性和民意認受性;他們的“受天命”,與農民暴動領袖宋江等的“替天行道”一樣,樹立“執行天意”的形象。
天道也有對王權的約束機制。這包含上天的扶助或懲治的裁決權,“監觀四方”的監察權。此外,天道也有人與自然和諧的期望,這就是當今的可持續發展觀。
當然,天道中的制度和道德規範,約束力相當脆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