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至12日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以農業、農民、農村為主要議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定今後的三農政策、到2020年農村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
三中全會前,胡錦濤和溫家寶等多次下鄉考察,與農民交談;正如東漢.張衡(78-139年)〈東京賦〉的描寫:“勸稼穡於原陸,……齊急舒於寒燠。”在安徽、河南或廣西的田野(原陸),胡、溫勸農民種糧、“把農業生產搞上去”(勸稼穡),了解民事的急緩於農民的冷暖(寒燠)之中。
於是,他們把鄉情、民意(如河南農民向胡錦濤說:“希望糧食價格提一點,政府補助多一點,農資價格穩一點。”)帶入三中全會。
全會決定繼續推行“少取、多予、放活”的惠農政策,達致農民增收;2020年的目標之一,是農民人均年收入比今年翻一番(約1,500美元),這是備受關注的執政承諾。
重農惠民 減負補貼增收
自2003年主持國務院以來,溫家寶關於三農的政策、施政理念,或可稱為“重農惠民觀”。相對而言,溫家寶比較重視農業、農民、農村的工作,盡力化解三農危機;他和胡錦濤等實施一系列惠農政策,緩解民困,改善民生,釋放民怨。
胡、溫主導的惠農政策,可概括為6個字:減負、補貼、增收。從繼續朱鎔基主導的費改稅,到2006年取消農業稅、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亮點。從2004年起,國務院向農民提供種糧直接補貼,後來擴大到四種補貼,在減負、補貼的基礎上,增加農民的收入;自2003-2006年,年均增長約6%。
這一系列的惠農政策,是基於“少取、多予、放活”的決策理念,也與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的理想有關。
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三農政策,仍以惠農政策作為“以民為本”的標誌。
三中全會的決議,重墨於民生,強調“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視民生,首先是正視三農危機: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仍然薄弱,“農村的發展仍然滯後”,“農民增收仍然困難”;全會認為,農業的基礎地位“最需要加強”,農業發展“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最需要加快”。就改善民生而言,增收是當務之急。
從三中全會前胡、溫對三農政策的“吹風”來看,官方促進增收的行政措施,是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財政投入、對農民的補貼,提高糧食收購價,提供較多的農村社會保障(救濟金、初級醫療),並增強扶貧。
二○二○ 年入千五美元
三中全會提出2020年的發展目標,聲稱農民人均純收入將比今年翻一番。
去年,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全年4,100多元(人民幣,下同),今年或可達4,500元上下。
2020年如略超過10,000元,或就是翻一番(扣除物價因素)。
與城鎮居民、在崗職工的去年人均收入比較,農民的收入低得多;前者分別接近13,800元、25,000元,農民的收入分別約相當於三分之一、六分之一。全會提出“最需要加快”農民的增收,是要縮小城鄉差別,推進城鄉一體化,改善農民生活。
農民收入在12年內翻一番的目標,意味收入年均實際增長率(扣除物價因素)需超過8%(去年的實增長9.5%)。在官方增加補貼、救濟之下,這樣的增速或可達到,農民生活可望略有改善。
不過,年收入10,000元左右,按當時的官匯率可能只有1,500美元左右(去年的人均GDP,大陸約2,300美元,香港、台灣分別超過29,000、17,000美元),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的低水準,城鄉、工農的收入差距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