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名家網


扶持農民增收 十二年翻一番



 

 

 

 

 

 

 

 

 

 

 

 

 

 

 

 

 

 

 

 

 

 

 

 

 

 

 

 

 

 

丁望 原載 信報 2008.10.15評論版〈思維漫步〉專欄 11頁
 

  9日至12日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以農業、農民、農村為主要議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定今後的三農政策、到2020年農村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

  三中全會前,胡錦濤和溫家寶等多次下鄉考察,與農民交談;正如東漢.張衡(78-139年)〈東京賦〉的描寫:“勸稼穡於原陸,……齊急舒於寒燠。”在安徽、河南或廣西的田野(原陸),胡、溫勸農民種糧、“把農業生產搞上去”(勸稼穡),了解民事的急緩於農民的冷暖(寒燠)之中。

  於是,他們把鄉情、民意(如河南農民向胡錦濤說:“希望糧食價格提一點,政府補助多一點,農資價格穩一點。”)帶入三中全會。

  全會決定繼續推行“少取、多予、放活”的惠農政策,達致農民增收;2020年的目標之一,是農民人均年收入比今年翻一番(約1,500美元),這是備受關注的執政承諾。

  重農惠民 減負補貼增收

  自2003年主持國務院以來,溫家寶關於三農的政策、施政理念,或可稱為“重農惠民觀”。相對而言,溫家寶比較重視農業、農民、農村的工作,盡力化解三農危機;他和胡錦濤等實施一系列惠農政策,緩解民困,改善民生,釋放民怨。

  胡、溫主導的惠農政策,可概括為6個字:減負、補貼、增收。從繼續朱鎔基主導的費改稅,到2006年取消農業稅、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亮點。從2004年起,國務院向農民提供種糧直接補貼,後來擴大到四種補貼,在減負、補貼的基礎上,增加農民的收入;自2003-2006年,年均增長約6%。

  這一系列的惠農政策,是基於“少取、多予、放活”的決策理念,也與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的理想有關。

  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三農政策,仍以惠農政策作為“以民為本”的標誌。

  三中全會的決議,重墨於民生,強調“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視民生,首先是正視三農危機: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仍然薄弱,“農村的發展仍然滯後”,“農民增收仍然困難”;全會認為,農業的基礎地位“最需要加強”,農業發展“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最需要加快”。就改善民生而言,增收是當務之急。

  從三中全會前胡、溫對三農政策的“吹風”來看,官方促進增收的行政措施,是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財政投入、對農民的補貼,提高糧食收購價,提供較多的農村社會保障(救濟金、初級醫療),並增強扶貧。

  二○二○ 年入千五美元

  三中全會提出2020年的發展目標,聲稱農民人均純收入將比今年翻一番。

  去年,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全年4,100多元(人民幣,下同),今年或可達4,500元上下。

  2020年如略超過10,000元,或就是翻一番(扣除物價因素)。

  與城鎮居民、在崗職工的去年人均收入比較,農民的收入低得多;前者分別接近13,800元、25,000元,農民的收入分別約相當於三分之一、六分之一。全會提出“最需要加快”農民的增收,是要縮小城鄉差別,推進城鄉一體化,改善農民生活。

  農民收入在12年內翻一番的目標,意味收入年均實際增長率(扣除物價因素)需超過8%(去年的實增長9.5%)。在官方增加補貼、救濟之下,這樣的增速或可達到,農民生活可望略有改善。

  不過,年收入10,000元左右,按當時的官匯率可能只有1,500美元左右(去年的人均GDP,大陸約2,300美元,香港、台灣分別超過29,000、17,000美元),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的低水準,城鄉、工農的收入差距仍大。



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今後的三農政策、
到2020年農村改革、
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 。

 

 

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三農政策

引題

摘要

三農工作
的定位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
.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
.農業是國民經濟基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農村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維護農民權益
.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三農工作
五個堅持

1.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
2. 堅持農業基礎地位
3.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
4.堅持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
5.堅持保障農民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

三仍
三個最需

1.農業基礎仍薄弱,最需加強
2. 農村發展仍滯後,最需扶持
3. 農民增收仍困難,最需加快

2020年
農村改革發展
六大目標

1.城鄉經濟發展一體化機制基本建立
2. 農業綜合生產力明顯提高,保障糧食和主要農產品供應
3. 農民人均收入比2008翻一番,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4. 農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5. 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6. 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

註:引題,非官方術語,係作者的歸納;摘要,據三中全會公報的摘錄,但未必是“原句”。

  

 

 

 

 

 

 

 

 

 

 

 

 

 


上網日期:200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