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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員問責 莫再虛晃一招



 

 

 

 

 

 

 

 

 

 

 

 

 

 

 

 

 

 

 

 

 

 

 

 

 

 

 

丁望 原載 信報 2008.9.24 評論版〈思維漫步〉專欄 13頁
 

  九八毒奶事故和一連串的礦難、意外事故,凸顯執政黨及其政府的行政體制弊端、食品安全和民眾生命安全的保障機制脆弱。

  在中共中央黨校關於“科學發展觀”的集會上,胡錦濤斥責一些官員“麻木不仁”,溫家寶說:“要強化行政問責制,出了問題必須嚴格追究領導責任。”他們開腔之後,追究重大事故的“領導責任”,形成新的風浪。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的“引咎辭職”,敲響了國務院正部級官員問責的警鐘。

  北京官員的免職,是否又是虛晃一招、敷衍民眾,成為社會各界的懸念。如何確立忠於職守、承擔責任的理念,建立有法律、制度、民間監察的問責約束機制,是社會文明工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高度重視 或是雷大雨小

  每有重大事故發生,地方黨政領導層往往以換人去緩和民怨。

  這次的換班潮,有“體現高度重視”的安排。如22日,中共河北省委決定省委副書記車俊接替吳顯國任石家莊市委書記,就有對九八毒奶事故“高度重視”的象徵符號。車俊是冀老三,地位僅次於省委書記張雲川和省長胡春華,有安徽省會合肥市的市委書記資歷。在山西省,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長(副省級)李政文接夏振貴(正廳級),出任臨汾市委書記,負責襄汾九八崩壩事故善後。

  在換班潮之前,所謂“高度重視”的行政問責,是雷大雨小,應承擔事故直接責任的官員,大都未被依法追究瀆職的刑責,免職的官員往往轉換同級職務,或“短期休息”後復出。

  最引起爭議的是,山西臨汾市洪洞縣發生黑磚窯奴工事件,事後省長拍拍屁股“走向新旅程”;而被免職的洪洞縣廣勝寺鎮委書記段春霞,“休息”不到一年竟出任區長助理。

  據官方媒體的抽樣調查,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低,民眾質疑地方政府誠信的比例甚高。民眾的信任危機,與問責制的虛擬化有關;每次免職風浪之後,許多居民有被作弄的怨氣。

  承擔責任 秩序文化要素

  文明社會的問責制,有法治的基礎,在法律、制度、秩序文化的約束下,權力和行政機構、公務員依法承擔責任,從而形成受社會大眾監察、行政負責的行政管理體制。

  食品安全事故和礦難頻仍,假劣偽品氾濫,根源之一就是公務機構和公務員未盡職責、行政不負責。不幹實事和敷衍塞責,導致失序、亂序,這是秩序文化的致命傷。國務院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提及山西九八崩壩事故時說:“這起事故是因某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不重視,執法不嚴、監管不力、作風不實所致。”

  溫家寶自2003年主持國務院以來,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甚為重視;對依法行政、信息公開的法律和制度構建,也下了一番工夫。其中,今年5月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重申“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

  地方、部門的官吏,如有承擔職責的理念,肯去做實事,很多食品安全事故、礦難可以避免或及時應急處置。

  《荀子.解蔽》謂:“治之要在於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以當代政府行政學視角去解讀,所謂知道是了解民意,走以民為本之“道”;當權者和公務員能用心幹實事、關心民疾和民意,就能“知道”,建立良性行政的秩序文化。

 




北京官員的免職 ,
是否又是虛晃一招,
成為社會各界懸念 。

 

 

重大事故“責任人”免職概況
事故
受害人
(問責黨政機關)

免職官員

三鹿
九八毒奶事故

數萬嬰兒受害
上萬人腎結石

(質檢總局/河北省/石家莊市)

中共中委、國務院質檢總局局長(正部級):
李長江
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副省級)、石家莊市委書記:
吳顯國
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市長(正廳級):
冀純堂
石家莊市副市長(副廳級):
張發旺
市畜牧局局長(正縣級):
孫任虎
市食品藥品局局長(正縣級):
張毅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正縣級):
李志國
三鹿集團黨委書記(正縣級):
田文華

襄汾
九八崩壩事故”

尾礦庫崩潰
268人死

(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

中共中委、山西省委副書記、省長(正省級):
孟學農
山西省副省長(副省級):
張建民
中共臨汾市委書記(正廳級):
夏振貴
臨汾市委副書記、市長(正廳級):
劉志杰
臨汾市襄汾縣委書記(正縣級):
亢海銀
襄汾縣委副書記、縣長(正縣級):
李學俊
襄汾縣副縣長:
韓保全

深圳
九二○大火災

歌舞廳火災
43人死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

深圳市龍崗區副區長(正縣級):
黃海廣
龍崗區街道辦事處主任(正科級):
黃勇

登封
九二一礦難

瓦斯爆炸
37人死

(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

鄭州市登封市(縣級市)市長(正縣級):
吳福民
登封市副市長(副縣級):
張宏偉

〔登封市委書記(副廳級)張學軍受警告處分〕

 
 


上網日期:2008.10.03